20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

玉山初白頭

午後,帶著放鬆的心情,在返家的路上與內人同行,突然心血來潮而多走了144公里及多花三倍的時間。下關仔嶺即改走大埔,轉進阿里山鄉茶山道路。在茶山問路之後,方知南接高雄三民,北出山美接台18線;原來也早曾經走過了,斯時但見黃沙滾滾,現在郤舖上了柏油,沿途的村落也煥然一新,成了一條具潛力的觀光道路。

上了台18朝東往回家的路上前進,過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接台21,終於上了山頂道路,遠方耀眼銀光一閃,噢!這不是玉山嗎?


不僅只是銀光,沿途點綴著染紅的紅榨櫸及不知名的紅樹,在夕陽斜照下,與兀自挺立的枯白老木對立。一路上只有我這台車,想起了以前的老同事提到過的:一個人獨自開車由美國西岸到東岸的經驗,夜半荒野路上只有一個人的時候,感受到天地的潦闊深厚與己身的蒼渺無力,尤其是生命之有限。



在塔塔加遊客中心,這座山可看得真切;記得國家公園尚未成立時的10月,與山友暫時拆夥獨自由東峰硬攻上頂,在東壁岩凹處觸摸到了滴水的冰柱,但上了頂郤無雪且根本沒空指認塔塔加,只忙著找出南大武山及中央尖。


轉個彎,信義的山谷就在腳下,玉山在餘暉殘映中,逐漸黯淡,這一路也沒看到一隻猴子,大概全在暗紅的樹光餘燼下取暖吧!
 
初發表於:2005/12/14
 
今年應是個冷冬,昨夜玉山的氣溫曾降至冰點以下,今夜此時仍在-4℃上下徘徊,那麼幾天前颱風降下的雨水應該結冰了吧!


2007年11月15日 星期四

Lady of dreams

從光碟櫃中,他特意挑出一片現場演奏光碟,搭配其高級音響及喇叭,這是第一次真正領教到「喜多郎」音樂震撼的威力。那是在一次喝酒的場合之後,只因同樣在外「併經濟」,無法經常與家人團聚,朋友邀去其宿舍房間「續攤」。在迷迷糊糊之中,似酒醒不少,其實根本沒有好好聽個清楚,但其中之一應是這一首:Matsuri 饗宴 (1990)

喜多郎最初在NHK製作的「絲綢之路」擔任配樂,而受到矚目。搭配簘、笛、鑼、大豉等東方樂器,輔以其所擅長的電子音樂,在虛無縹緲間表達東方寫意的之山水景緻,自有獨到之處,成為新世紀音樂東方代表人物。但也限制了其音樂領域之發揮;至少,電吉他在其音樂中未被刻意強調,就少了激情狂野的煽惑。

1987年,在與前衛搖滾代表人物 Jon Anderson 會晤之後,一個大家蘊釀己久的計劃悄然引發出火苗來。象徵著東西方音樂的結合與和平共處、以及與自然和諧並存的理想,成了共同製作「Dream」這張專集的動力。也因 Jon 的加入,喜多郎的所有作品中,出現了少有的Vocal加以潤飾。這兩位大師的音樂共同特質又是清澈亮麗(Translucent),並由精簡編組的12人交響樂伴奏,營造了其澎湃氣勢。前奏曲 "Symphony of  the  forest" 在混沌中逐漸開展了創世紀之明晰的景象…


女人的嫵媚

Lady of dreams 緊跟著慎重誠摰地表達對Mother Earth(大地/自然之母)的崇敬。這首歌通常也被另解讀為對心儀幽雅女性的思慕之情…

 
Lady of dreams (1992) 

參考資料:Yes Magazine Vol. 4 Nr. 3?Jon & Kitaro's Dream?1993

星光點點2007/11/18 11:42 回應
ㄜ喜歡喜多郎ㄉ創作~這一曲粉棒

2007年11月8日 星期四

整建「山胞」工程

兒時對部落的印象是,就算去隔壁鄰居家裡,出了門非上坡即下坡;最初原住民也沒有太多的平路可走,即使是平的也多是泥巴、石頭路。過河就找出最安全、省力的渡河點;上了岸便循最便利的稜線、山坡或岩壁,儘量縮短兩點間的距離,以克服落差所帶來的阻隔。有時鑽進茅草叢灌中,有時又進入開闊的密林裡;稍為有礙行走或視線時,腰間繫著的山刀便派上用場一一掃除。這樣的山中小徑至多僅暫容兩人錯身而過,但一般修整的很好;有時要攀上光凸的岩壁或碎石坡,依經驗也可輕易辨識出踏足點。

路上的過客大多是親友彼此結伴而行,邊走邊聊天,時間較好消磨,也就不大感受到旅途的勞累。獨行客尤其是來到陌生的地方,若察覺有人接近時,最好先出聲打個招呼,讓彼此熱絡一番;夜裡,松脂木片就是天然的照明工具,那時族人以善走聞名,為避開白天烈日,或須兼程趕路,就憑隨身帶著的松脂當火把照路,一個晚上,就可以翻到花蓮去。

小孩子多由家人揹在後面,一旦骨頭硬了初具行走能力,特別是有更小的弟妹出生,就得下來走路。是故被老人背在身後的特權,只是一片模糊,倒是祖母背著弟弟,而自己被牽著手領著在外頭散步,則記憶觧明。也就是說真正的童年,始於被迫離開長輩懷抱而下來走路。

進入輪子的時代之後,「道路」便帶著車子迂迴進入村落,車子讓山產或民生用品往來於部落與城鄉之間;車用道路倒是給牛車有了用武之地,但是往來於山田的道路仍採「直上直下」的方式繼續被沿用。記得有一回返鄉,試著沿車道上抵部落,一路上郤在車輪壓出的山溝上下跳著走,不時還有樹枝、茅草、石頭跟自己過不去;好在那時的南投巴士蠻富人情味,讓我半路搭上車。車上的親友說,走這條路回部落,至少要一個半小時,而平常走的小路只要半個小時而己。

曾幾何時,車子在部落裡成了一般必需品,怪手及挖土機讓道路登上山頂、下至溪谷,且不論是種菜、植茶、造林或工程一時之必需,開路成了公、私齊心合力的全民運動。如今,普通車已可達大多數的部落;再深入的山區,可用四驅車輔助進入;路面不足以支持4WD深入的,又可用機車穿透;再不,一個車手幾乎可用登山車去到任何他想到的地方。而昔日,原住民用以連結部落、山園的羊腸小徑,郤因太過陡峻非得大步跨上而一一沒入荒煙漫草,隨著老人的過去而即將消失在記憶之中。

 

在偶然之間,開車路過某產業道路看到了這塊招牌,「山胞」居然被當成整建的工程標的,這條路從無到有,先是凹凸不平的土石路,逐漸舖上了水泥,然後又整修了邊坡,並加上自然工法的擋土石流設施;所以開始有外人買下了路邊的農地,開起了「農莊」來。它下面的支線更深入山區,那裡好像被描繪成了「世外桃源」般,吸引了外地遊客不時去尋幽訪勝,但每逢傾盆大雨時節,郤老沖出一堆砂石濁流,造成了下游老像黃河的迷你版。而這裡,還可大略指出曾經上至這塊台地的出入口,但是由此呈短之字型直下的登山口曾是早期族人必經之重要孔道,如今郤成了別人屋子邊坡的一部份,而不復有人記得使用了。

未被稱為「山胞」時,原住民被平地人稱作「番」,而「青番」是在恭維無法被同化的族群;日本時代則在番上面加一草字頭成為「蕃」,後來為要徵兵去打仗才又改稱為「高砂」族,以字義來解釋,原住民捫心自問可從沒那麼「灰頭土臉」呢?而如今被對岸擅稱為「高山族」,又是笑話一摏,說到高山,仍沒有藏族所在的山高,而且「高山族」的定義同樣未考量到逹悟族是海闊於山高的事實,是統戰意味十足的虛擬名詞。

「山胞」是「山地同胞」的簡稱,在這裡一個族群被故意忽略了,而以同胞來概括簡化,等同於「大陸同胞」、「台灣同胞」,按說既是「同胞」就應一視同仁看待,實際上還是有階段差異,而「山地同胞」永遠位於所有的「XX同胞」之下。
山胞之不切實際與虛偽,可由其中又分為「山地」山胞及「平地」山胞可看出。山地山胞因有兩座「山」,所以應是住在山上,然仍有住於接近平地淺山者;而平地山胞則住在平地只能仰望高山。實際上有別於漢族,兩者無明顯的區別,皆有原居本島同樣使用南島語的共同特徵,郤無端被分化成兩種族群,而且各選各的。又,若讓平地人分閩台、客台、外省台各選各的代表,是否因此而讓族群合諧相處,不再激化衝突則未可知?

如今己步入單一小選區的選制改革下,原住民依然故我,仍在打大選區的選戰。而山地原住民,還包括了島外的蘭嶼,讓山原候選人得翻山跨海,規模有若總統大選且有過之而無不及;選舉過程之不同難度,又造成了兩個被分化族群的矛盾與認知差距。

不錯,現在「山胞」是被整建成了「原住民」,這也是如當初所願大家共同選定的,但是原住民至今仍未被視為一個族群團體;比如說台中市的平地原住民人口己達可單獨選出自己的市議員,而山地原住民因戶口實際未遷下山而人口不足,被硬性規定去投平地市議員的票,不能投票給原住民候選人。反過來說,可以合理懷疑原市議員是否會認真地去為沒有原選票的原住民服務?

將所有的原住民視為一個族群團體,並依六個原立委名額將大選區劃分為六個小選區,使原住民民意代表能真正傳逹地方的聲音。部份族群雖因此有被切割的危機,但也因此讓更小的族群有勝出的機會;即使不能出頭,選出的地區代表,至少不會光在台北打全國空氣知名度,而開始切合地方需求、顧及地方利益,並確實地為在地選民服務。而經由這個歷練,各地方的(政治)人才方藉以嶄露頭角,而不拘限於某個角落精英。
這樣看來,「整建」工程仍待再接再厲,勿過度陶醉滿足於「正名」成功的虛榮光環中,而忘了尚有許多未竟事宜。套句政治術語:「『整建』尚未成功,(原住民)『同胞』仍需努力」,勇敢地打破族群的刻意區隔,才能找回原住民的自主與尊嚴。

參考資料:原住民單一選區何時才實現原住民的身份與選區劃分之研究

ㄚ moon2007/11/10 21:26 回應
自主與尊嚴....一直都是人们所追求的生存生活理想...不只是原住民..還有新住民...和不原不新的住民...願所有生活在這美麗臺灣島的人们..都是同等對待生存權利啊~~

linau2007/11/12 22:05回覆
雖未必有人看得下去,但在這裡只是想釐清一些事情罷了;既然都已在這個島上生活這麼久了,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,所以應該互相尊重、平等對待;絕没想到以XX的主人自居。

小台2008/05/27 12:43 回應

在某種認知上「山原」與「平原」的區隔是有必要的,因為從日治之始,平原部落學童就被安置在「公學校」,而山原學童被放在「教育所」。前者很早就和漢人子弟一同就學成長,而後者一生中沒見過幾次異族。文化刺激不平等,被選舉權就該作區隔;在這個概念下,達悟被放在山原內是合理的。
我有更勁暴的想法,應該以受教育的場域來決定選區,將在部落成長的異族學童亦納人選民結構中,唯有如此才能讓學校有招生的號召力,否則早晚會廢校。而在都市成長的原住民第二代或第三代,如果很少或根本不曾回部落,又如何指望他們幫助?所以都市原住民可以另成一個小選區,而不是以人口比例來平均分配六席。簡單說,我是主張屬地主義,也主張學校是部落文化的命脈不可廢棄。

linau2008/05/28 01:38 回應


更勁暴想法是,那些與原住民有婚姻關係(且確實認同原住民文化)的「平地」人理應納入原住民選民結構之中。
又,依移民先後來區分,是否應將閩、客、外省人、新住民分開依人口比例投自己的選票?因為他們的文化刺激也大不同。
在人口已趨少數的原住民中,先區分為生、熟番,再區分為山、平地「山」胞,如今是山、平原。明眼人皆可看出,這不過是當政者對少數民族的分化策略而已。
都市原住民人口可能已佔有原住民人口之近半數,但這是時代環境變遷的結果,不宜因此消音而為某一人士所攏斷。
劃分為六大選區,不但可讓布農族、鄒族甚至魯凱、賽夏族有出聲的機會,也提供都市原住民發聲的空間。